6月3日下午,在世界环境日前夕,密云水库鸟类栖息地法治保护教育基地在密云区太师屯镇清水河畔揭牌。仪式上,部分被救助的鸟类飞返大自然。
密云水库及周边湿地是候鸟迁徙途中的重要补给地,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候鸟在这片山水间落脚。但大批鸟类栖息的同时,也引来部分不法分子。
今年4月,密云法院溪翁庄(环境资源)法庭审结了一起猎杀野生鸟类非法狩猎案。水库周边村民李某出于玩乐心理,用弹弓捕杀了一只野生鸟类,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他捕获的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脚隼。密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虽然从刑事和民事两个层面对非法狩猎者予以严厉处罚,但部分人仍存侥幸心理,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导致珍稀野生动物的损失,对生态系统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承办法官单青林说。
密云水库及周边水域面积广阔、丛林茂密,各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但在“隐秘的角落”,难免仍有珍稀鸟类殒命陷阱或其他捕猎工具之下。
溪翁庄法庭庭长孟娜说:“仅仅依靠司法审判,难以构建起一个强大的普法宣传网络。因此,法院必须走出去,从源头治理、从根本着手。 ”
6月3日下午,密云水库鸟类栖息地法治保护教育基地正式揭牌。至此,三栖生态法治保护教育基地在密云水库环岸落成。法官、爱鸟志愿者、中小学生以及当地村民一起,在小漕村广场开展了一场形式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非法狩猎是指在禁猎期、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北京全域属于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尤其是在密云水库周围,坚决不允许肆意猎捕野生动物......”课堂上,法院干警通过生动鲜活的真实案例为大家敲响了严禁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警钟。
孟娜庭长介绍,“此次鸟类栖息地法治保护教育基地的设立,能够向周边群众科普珍贵野生鸟类知识,宣传保护濒危鸟类、鸟类栖息地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是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构建‘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治理’协作模式的具体体现。”
在另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被告人在水库周边使用弹弓、复合弓等工具猎获雉鸡六只,因非法狩猎受到了法院的严惩。但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又该如何修复呢?经过反复研究和咨询,密云法院最终决定通过补植复绿这一替代性修复方式弥补受损的生态环境。
去年4月,密云法院联合北京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在密云区太师屯镇潮河之畔设立起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侵权人,在生态环境原貌无法修复时,采用补植复绿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同时,该基地也充分发挥了环资审判的“惩戒教育”功能,确保生态环境侵权人在履行劳务中修复受损生态、受到惩罚教育。
在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设立并运行的一年中,溪翁庄法庭将4起非法狩猎案中判处的6万余元赔偿金和惩罚金在该基地直接用于生态修复,十名被告人在法院和林场的监督下履行了替代性修复义务,为万亩绿化林增添了一处司法新绿。
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说:“保护密云水库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密云法院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中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切实保护好水库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