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北京日报全文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制度,统筹涉农资金,对不同区域乡村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并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条例全文: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布,今年7月起施行
今日,《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北京日报全文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制度,统筹涉农资金,对不同区域乡村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并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条例全文: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布,今年7月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