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关所属丹东海关在监管进境邮件时,发现一件申报为“零食”的邮件存在异常,其机检图像显示装有多件圈状和链状物品。经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在多个零食盒(袋)内查获夹藏珠宝首饰,经清点,有戒指38枚、吊坠38枚、珍珠项链5串,共计81件。经专业机构鉴定,戒指和吊坠均为天然蓝宝石铂金PT900配镶钻石材质,珍珠项链均为海水珍珠材质。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