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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七年来 江河湖泊发生了哪些变化

今天(6月1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陈敏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请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七年来水利部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进展,七年来江河湖泊面貌发生了哪些变化?

陈敏表示,河湖长制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这项制度实施七年来水利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建立制度体系方面,党政领导负责制是河湖长制的核心,全国31个省份均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省、市、县、乡、村共设立了五级河长和湖长,共120万名河湖长,实现了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理,并建立了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保障了河长的责任不断档。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个流域全面建立了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机制的作用,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解决水行政执法过程当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在推进保护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重点整治河湖乱象,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24万个,拆除违建1.46亿平方米,清理垃圾9800余万吨,打击非法采砂船1.8万余艘,开展了一系列河湖保护专项行动,比如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腾退了长江岸线162公里,复绿了1225万平方米,在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中,恢复防洪库容1448万立方米,拆除网箱2.44万平方米。

在打造幸福河湖方面,幸福河湖是指能够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具备安澜通畅、清洁健康、生态宜居、和谐富足、造福人民特征的现代化江河湖泊,目前累计完成9800多个河湖健康评价,建立起了河湖的健康档案,会同财政部支持地方62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带动各地打造了幸福河湖3200多条,群众身边的河湖更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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