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每日动态 >

茉酸奶使用过期原料被罚7万

【茉酸奶使用过期原料被罚7万】6月21日,北京熠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处罚事由显示,5月9日、5月11日,当事人在制作奶昔的过程中使用已超保质期40多天的“蒸煮青稞”。5月27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测量储存原料的冰箱内温度,温度未达到原料标注的储藏温度要求,同时操作台面有污迹。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