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鹏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尹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尹鹏 资料图
曾任千亿国企“一把手”
公开简历显示,尹鹏,1964年10月出生,曾任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据企业官网介绍,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是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截至2023年底,集团资产总额1819亿元,净资产1079亿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25日消息,尹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甘于被“围猎”
接受“保姆式”服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17日消息,尹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尹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弃守廉洁底线,在购买住房中侵犯集体利益,违规占用公物,搞权色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贪图享乐,生活奢靡;擅权妄为,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尹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尹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6月7日还公开曝光过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尹鹏生活奢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问题。
通报称,尹鹏在吃住行用等方面追求奢靡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高档食材、名贵酒水、豪华家装以及高级商务专车等“保姆式”服务,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