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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山被公诉

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辽宁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山利用担任盘锦市委组织部部长、盘锦市委副书记、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辽宁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山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并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王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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