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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钺锋、王善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五号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善平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王善平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截至目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49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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