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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抵免部分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公告内容,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以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将被抵扣。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以完全抵免,则可以在以后的年度结转,并且结转期限最长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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