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进一步优化实施基础教育阶段“1+3”培养实验。招生政策发生调整,培养计划随之大幅扩容,82所实验学校共计划招生6014人。各实验学校录取本校学生比例不高于总计划的70%。
按照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等程序,今年,北京进一步优化“1+3”培养实验学校布局和结构。其中,市级实验学校培养计划面向城六区所有初中学校,人大附中通州校区、通州区张家湾中学的培养计划还面向通州区所有初中学校;区级实验学校培养计划面向本区所有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实验学校名单及培养计划,今年,招生校总数由2023年的41所增至82所;招生计划由2023年的3144人增至6014人,增加2870个计划。其中,市级实验学校由7所减至6所,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学校不在名单内。区级实验学校由2023年的34所增加至76所。
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升学资格和同一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初二学生,可报名参加“1+3”培养实验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1+3”培养实验平台(https://yjs.bjedu.cn),自愿在市级实验学校、区级实验学校中分别选择一所报名。已通过市级实验学校面试的学生,不可再报名区级实验学校。
依据最新规定,实验学校将结合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按要求组织面试;经市、区教委认定的特色学校可组织相应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经区教委审核后实施。本市严禁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与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校园开放日、收简历等。面试名单和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各实验学校录取本校初中学生比例不高于培养总计划的70%。
市教委明确,进入实验的学生自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在实验学校就读,学籍转入实验学校,按规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升入实验学校高中。进入实验的学生可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退出实验,退出学生转回原初中学校,可参加当年中招,但不能参加指标分配批次录取。
各区教委将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答疑解惑,引导学生和家长准确把握实验安排和要求,监督指导各实验学校严格规范报名录取工作。各实验学校制定并发布培养公告,经区教委审核通过并报市教委备案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培养公告中应公开咨询电话;科学制定录取标准和工作机制,公平公正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以及录取结果;在面试、专业测试环节全程录像留存备查。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实验资格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