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台区委、区政府部分领导进行了调整。
市委决定:蒋达峰同志任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副书记;杨新光同志任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北京市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杨新光同志为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由杨新光代理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赵春丽同志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刘泽锋同志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刘泽锋代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任命张俊峰同志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副局级)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