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发布近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情况,对存在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因超量开药、违规结算问题,大兴区亦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处以7132.4元的罚款。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他多家医疗机构中。其中,怀柔区第二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昌平区东小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区陶然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景山区广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景山区八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罚款。
此外,因重复收费、违规结算问题,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被罚款49955.45元,北京通州通朝路中医医院被罚款6752.612元,石景山区鲁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罚款29946.79元,北京口腔工作者协会西城门诊部被罚款2442.3元。
因重复收费、超量开药、违规结算问题,顺义区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义区第二医院、顺义区康复医院分别被罚款11485.92元;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结算问题,密云区妇幼保健院被罚款19998.47元;因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违规结算问题,北京振国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被罚款13289.42元。
因重复收费问题,密云区渔阳口腔医院被罚款4403.456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轮处罚覆盖本市多个行政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以及民营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包括东城、西城、朝阳、石景山、通州、昌平、大兴、顺义、延庆、密云、怀柔等区。
市医保局表示,医保基金是患者的“救命钱”,其安全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