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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即将开始!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和《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24年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

1.首次登记范围

服务地域在北京市,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简称持证社会工作者)。

2.再登记范围

服务地域在北京市,进行过首次登记或再登记,登记有效期已到或已超期的持证社会工作者。

三、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工作采用线上登记方式,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

持证社会工作者需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shgz.mca.gov.cn)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注册社工账户

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社工账户注册。

进入社会工作者账户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系统后台自动验证,验证通过,自动填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无需手动填写。

(二)完善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表页面,按要求完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内容。

(三)提交登记申请

1.首次登记

在首次登记模块,点击“申请首次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申请页面。确认申请页面信息无误后,勾选承诺声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首次登记申请。

2.再登记

(1)完善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 一是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观看视频获得的学时,由系统自动记录;

● 二是注册社工账户后,参与市、区继续教育培训获得学时且未使用的,已同步至“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线下学习记录模块;

● 三是通过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培训、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教育等获得的学时,需要在线下学习记录模块,点击“新增”按钮并上传证明资料,审核通过后记入学时。

(2)学时时长达标后,在再登记模块点击“申请再登记”按钮进入再登记申请页面。确认申请页面信息无误后,勾选承诺声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再登记申请。

(四)查看登记结果

登记审核人员对持证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核通过的,可在登记申请模块查看、下载登记证书。审核未通过的,可在登记周期内按要求调整完善,再次提交登记申请。

五、登记须知

1.如持证社会工作者对“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记操作流程存在疑问,可下载附件进行查阅。

2.为确保登记信息顺利填报,请使用谷歌、360浏览器(需切换极速模式)或IE(版本为10.0以上)浏览器。如长时间未操作系统,请刷新页面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个人信息表中上传的照片格式为一寸或两寸证件照,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六、咨询方式

1.如在登录或登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27-59867909转9(北京专线)

027-59867909转7

010-87700082

也可添加微信:GDle8888

或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

2.其他咨询事项可拨打电话:

400-156-6228

010-65868811

也可添加微信:soulhert。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

附件请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Vln1xYfz-FhM-muuV9s4RQ

1.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使用手册

2.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证书登记操作常见问题答疑


来源:北京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编辑:佳祥明博

来源:北京号

作者:北京民政

流程编辑:U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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