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援疆项目资金监督工作中监督联动不通、信息共享不畅、工作合力不强、责任传导不实等现实难题,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党委联合和田地区、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和审计局,紧密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党委关于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监督联动的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7月26日,在北京援疆项目调度会上,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党委联合受援地4家单位,正式发布该《制度》。和田地区、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和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发言表示,要落实好《制度》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加强监督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推动援疆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援疆资金安全。
“《制度》突出政治监督,着眼于监督保障党中央和北京市委、自治区党委及兵团党委关于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政治监督要求。”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党委书记、指挥,和田地委副书记李志遂说。
《制度》明确重点围绕落实资金项目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要求,落实“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有利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体现“首善标准”;落实“四个必须”:必须深入现场实地调研,必须与项目责任人充分沟通,必须核实土地规划,必须明确配套资金来源等要求,加强对援疆项目资金的监督。
“《制度》突出9个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细化监督任务,实现任务具体、可操作性强。”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党委委员,和田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高明谈到。9个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一是援受双方党委关于援疆工作决策部署及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二是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开工、竣工、结项)情况;三是项目组织管理、推进实施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四是项目实施进度以及资金拨付滞后或存在问题情况;五是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录、使用情况;六是项目涉及土地性质、配套资金保障、违规违法建设及安全生产等风险隐患情况;七是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八是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贪污援疆项目资金情况;九是援疆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制度》着眼于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对援受双方的监督责任予以明确,层层传导压力。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重点监督指挥部各部室、各工作队组织实施的援疆项目(交钥匙)。受援地纪委监委、审计局重点监督属地党委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援疆项目(交支票),将相关项目纳入日常监督、年度审计范围,压实受援地项目主责单位责任。
针对监督任务重、监督力量欠缺、监督合力不足等问题,《制度》充分吸纳监督实践探索中的有效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联动。一方面,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邀请受援地纪委监委、审计局派员参加援疆项目联合监督检查。采取现场问题反馈、监督工作提示、问题整改回头看、约谈提醒直至问责处理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制度》明确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有效破解监督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援受双方将定期通报共享年度援疆任务计划执行、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进度、问题整改推进等情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项目实施现场公布指挥部及受援地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及时移交援疆项目推进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制度》明确建立常态化监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援受双方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合协调推进工作的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加强援受双方沟通协调、联合检查及领导统筹调度,强化工作联动、责任联动。对北京市及受援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加强联合调度、协同督导,合力推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