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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8亿余元 陈如桂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24年8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如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如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6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如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如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如桂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如桂决定逮捕。

消息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如桂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如桂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如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原建设委员会主任、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友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陈如桂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如桂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如桂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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