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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案一审宣判 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4年零6个月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案一审宣判 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4年零6个月】8月15日上午,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方红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依法判处方红承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公诉机关提起的方红承职务侵占罪名,法院认定不成立。方红承之弟方红兴同样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方红承家属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法院的判决,他们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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