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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根据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根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对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二百五十万元;具有从轻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一百万元;具有从重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四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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