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王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公司,该公司规定:女职工怀孕前需要提交生育申请,没有提交申请怀孕的,扣除14个月绩效奖金。
2020年7月,王某怀孕,2021年5月分娩,同年8月返岗工作。
2022年4月,该公司向王某发通知,因王某违反公司制度,没有提前提交生育申请,公司酌情自2021年9月起扣除王某7个月绩效奖金。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王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9月到2022年3月期间的绩效奖金14123元。
8月1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王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公司,该公司规定:女职工怀孕前需要提交生育申请,没有提交申请怀孕的,扣除14个月绩效奖金。
2020年7月,王某怀孕,2021年5月分娩,同年8月返岗工作。
2022年4月,该公司向王某发通知,因王某违反公司制度,没有提前提交生育申请,公司酌情自2021年9月起扣除王某7个月绩效奖金。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王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9月到2022年3月期间的绩效奖金14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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