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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职业代购人明知是假药仍代购的 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最高法:职业代购人明知是假药仍代购的 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表示,以代购为业的代购人如果明知消费者委托购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假药、劣药,仍然代购,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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