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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按首套房办理商贷 无住房区县可优惠

据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在长沙市域范围内已结清既有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金融机构将支持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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