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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 强调广告发布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要求互联网广告必须具有可识别性,不得误导消费者。对于没有可识别性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发布者将依法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广告主自行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利用平台信息服务进行推送时,用户成为了实际的广告发布者。同时,在干预自然排序、影响展示效果以及添加购物链接等构成广告行为时,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也被视为是真正的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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