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2025年、2035年和2050年为节点,为我国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规划了3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基本成型。运输生产规模和国内国际服务覆盖面全面恢复,连通度和中转效率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恢复。 到203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全面建成。其中,具有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的国际航空枢纽运输生产规模、国际覆盖度、连通度和中转效率加速迈向国际一流水平。 到2050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航空企业和一流航空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撑我国建成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竞争力强的一流航空运输强国。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国际枢纽建设的重点任务。
增强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的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加快提升国内国际互转、国际转国际中转能力,建成通达全国、辐射“一圈”、连通洲际、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核心链接节点。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快成都、深圳、昆明、西安、重庆、乌鲁木齐、哈尔滨等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构建具有区位优势的国际航线网络,建成辐射区域、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相关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链接节点。
下一步,为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任务举措顺利实施,
民航局将持续加强与各政策主管部门和地方的协调联动,优化航权、时刻安排,强化枢纽导向型资源配置政策; 加强空域资源协调优化工作和航空枢纽规划预留空间供给; 持续做好民航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强化和细化航空枢纽建设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