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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新批复:大企业不得因第三方没付钱 就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最高法院最新批复:大企业不得因第三方没付钱 就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因为没有收到上游企业的付款,就可以拖欠应付给别人的钱款吗?今天(2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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