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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单人次标准减少66元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是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爱妇女健康的公益性民生措施,自2009年起,由市区财政部门按规范检查项目全额负担所需资金。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近日,北京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筛查范围,优化筛查流程,明确政府、单位职责界限,完善我市政策及经费保障措施。

一是优化筛查流程,提高筛查效率。

优化初筛方式,在保证筛查准确前提下减少初筛程序。与原筛查流程费用标准比,筛查单人次标准减少66元,合理降低成本并提高筛查效率。

二是方便筛查服务,打通区域壁垒。

常住人口适龄妇女可就近在户籍地或常住地两癌筛查机构享受筛查服务,方便适龄妇女就近、多样化选择筛查地点,确保更多人群享受健康服务。

三是切实履职担当,落实各方责任。

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执行,通过单位体检开展筛查的,不重复享受筛查。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政策实施情况,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我市妇女健康水平,持续加强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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