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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等五类非银机构监管有效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制定发布《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强化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五类非银机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

通知明确非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增强资本管理能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着力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允许非银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简单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防范一股独大、大股东不当干预等风险。

结合五类非银机构实际情况,通知也对适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资本管理等现行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监管引领,及时评估监管要求调整适用情况,对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理解不当、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同时,根据非银机构自身性质、功能定位、股权结构、业务经营模式等特点,持续完善非银机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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