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施行,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系统也同步上线。届时,长租公寓的租户可直接通过服务平台缴纳需要监管的租金和押金,并可查询名下纳入监管的租金、押金明细。
近些年,住房租赁企业从房东手中“拿房”,再出租给租户,成为市民租房的重要方式。但这类租房也存在风险隐患,比如一些“长租公寓”暴雷,房东的租金收不到,租客已交的租金和押金也退不回来,直接损害房东和租客的权益。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今年7月31日,市住建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办法》适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也就是长租公寓类项目,房东个人出租房屋或企业出租自持房屋的情况不包含在内。
《办法》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押金也将存入指定的押金托管账户。在租金方面,3个月租金部分将于1日内划转至租赁企业账户,剩余租金部分每月划转1个月租金。市资金中心主要负责选定银行开立并管理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账户,以及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市资金中心已会同相关部门开发建设了专门的资金监管业务系统,将于10月1日上线。该系统能够对每笔监管资金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自动获取北京市住房租赁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信息,确保租房资金“应管尽管”。此外,系统中还设置了多重数据比对,避免不明入账、超额收付。
具体来看,市民可选择两种方式缴纳需监管的租金和押金。第一种方式是,市民可在与租赁企业签租房合同时,把押金和租金直接交给企业,企业收到钱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其存到市资金中心的专用监管账户里,企业交钱后,承租人将收到来自监管系统的短信提醒。
此外,租房市民也可以自己交。承租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和“京通”小程序直接交钱。
如需查询名下纳入监管的租金、押金明细,租房市民可留意短信提醒,也可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通过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查询到相关明细。此外,市民还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8个管理部和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