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解决空巢、失能、失智、高龄老人的监护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10月9日重阳节前夕,北京朝阳法院联合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老龄协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老年人监护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据介绍,2021年1月至今年8月,朝阳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监护类案件共计1873件,占全部监护类案件约70%,且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国才介绍,朝阳区作为首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区,老年人数量庞大,老龄化程度较高。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如何保障老年人在行为能力逐渐减弱、部分丧失甚至全部丧失时,依然能够按照自身意愿,有尊严、有品质地度过晚年生活,人身及财产权益免遭不法侵害,监护难题就亟须解决。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1873件涉老年人监护类案件中,从申请监护人情况看,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占有绝对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因老年人无近亲属或近亲属皆丧失监护能力,由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个人申请作为监护人的案件占比达到4.5%。相关组织申请作为监护人的案件有3件。
从申请人的监护申请动因看,71.1%的案件是为处分被监护人的存款、房产等或办理继承公证等重大财产性事务。由于监护问题直接涉及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妥善选任和指定监护人至关重要。
通报会上,朝阳法院发布了5起涉老年人监护案件典型案例,当中既有身患精神疾病的老年人无亲属且无人照管,社区居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担任其监护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也有监护人挪用并侵占老人存款,法院查证后依申请撤销了监护人资格并为其重新指定监护人的。
北京市老龄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孙立国介绍,近年来,针对高龄、失能、空巢、独居、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监护问题,市老龄协会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解决方案,启动实施了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保护试点工作,组建了律师、社会工作师、医师等专业服务团队,按照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法律支持、报警立案、公益遗嘱、委托代理、福利保障、健康指导、医疗资源链接、身后事安置等服务,帮助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困境老年人,解决民事行为能力逐渐减弱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和监护问题,保障老年人晚年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市老龄办、市老龄协会与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健全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开展老年人监护问题调查研究,优化监护关系确定的办理流程,有效减轻特殊困难家庭监护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