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科技体制是国家组织和管理科技活动的制度框架。改革开放46年来,北京不断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让科技生产力释放出超级活力。
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再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科创中心的战略定位在不断升级。
(1)科研单位试点对外有偿合同制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科技基础极为薄弱。1956年,中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逐渐形成中央计划管理的科技体制,并取得了“两弹一星”、杂交水稻、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等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
时间来到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阐述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论断,以及“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战略思想。(1978年3月22日《北京日报》1版,《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1978年3月22日,《北京日报》1版
这次大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国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为了破解“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一些地区率先启动科研机构试点改革。
1980年,北京汽车靠垫厂开展技术革新,自制斜面液压自动双弯管机作业的工作效率比手工操作大幅提高。王宝琴摄
在1983年2月召开的北京市科技工作会议上,北京决定在科研机构管理、科研体制、科研计划管理、科技人员使用管理4个方面逐步着手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改变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使科技成果尽快变成生产力。(1983年2月23日《北京日报》1版,《科技战线将在四方面逐步改革》)
1983年2月23日,《北京日报》1版
研究院所历来是国家科技领域的核心,改革的突破口自然也在它们身上。从1984年起,全市50家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科研单位逐步试行有偿合同制。改革以前,科研单位的任务靠上级下达,经费靠上级拨给,成果靠上级推广。改革之后,研究所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这意味着科研单位需要对外承担经济责任,通过签订有偿合同来承担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任务。其中,北京化工研究院试行有偿合同制后,科研课题数比1983年增加29.6%,完成科研成果、新产品鉴定数增加62%,总收入增加3.9倍。
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启动科研机构试点改革。北京市劳模、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程师马存恕与同事先后研制成功数十种化工产品,填补了国家空白。王宝琴摄
据北京市20个改革试点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1983年比1982年的科研成果增加42%,成果推广率增加21%。比如,航天工业部北京控制与电子技术研究所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广泛转让技术,与8个省市的12个地市成功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许多研究所反映,改革让有能力、积极肯干的职工感到更有奔头了,有些之前劲头不足的同志也振作起来,现在是干一想二看三,否则技术没有储备,就会失去竞争力。(1984年10月14日《北京日报》4版,《我国科研体制改革出现新气象》)
(2)科技成果转让“展品”变“商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科技体制的改革亟待深入。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明确“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