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家干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家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韦家干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家干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的车辆和商铺;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要求下属向存在贷款风险的企业发放贷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家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家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家干决定逮捕。
消息称,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家干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