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商品的二因素是由什么决定的,商品的二因素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
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本质因素,其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二重性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
1、一方面是有用的具体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同自然物质相结合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
2、另一方面,生产商品的劳动又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即撇开了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惟一源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或两重属性,而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因素的决定条件。
扩展资料
二因素对立统一体
1、首先,两者是统一的,相互依赖的,互为条件,共处在商品体中,缺少哪一个因素,都不能成为商品。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就没有价值,因而也就不是商品;
价值是商品中最本质的因素,一种物品如果仅有使用价值,但不是人类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有些物品虽然既有使有价值,又是劳动产品,但没有用于交换,因而没有形成价值,也不是商品。所以,任何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2、其次,二者的对立表现在:
(1)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提供了交换的必要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提供了交换的标准、尺度。
(2)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特有的,是所有物品的共同属性,是永恒范畴;价值是商品特有的属性,是历史范畴。
(3)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使用价值的存在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
(4)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能同时归买者或卖者中任何一方所有,而只能分别归于买方和卖方。这是因为,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卖方),他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价值,而要取得价值,就必须生产出不是供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并让渡过去;
对于商品买方来说,他购买的目的是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为此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无论生产者或购买者,都不可能既占有某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又同时实现它的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品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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