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哲学 诡辩,哲学界著名诡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学者,叫普洛太哥拉斯。有一次,他收了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叫爱瓦梯尔,两个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普洛太哥拉斯向爱瓦梯尔传授法律知识,而爱瓦梯尔需分两次付清学费:第一次,是在开始授课的时候,第二次,则在结业后爱瓦梯尔第一次出庭打官司打赢了的时候。
2、爱瓦梯尔交上第一次学费,便孜孜不倦地向老师学习法律,学习成绩十分出色。几年以后,他结业了,但是过了很长时间,总不交第二次的学费。普洛太哥拉斯等了再等,最后都等火了,要到法庭去告爱瓦梯尔。爱瓦梯尔却对普洛太哥拉斯说:“只要你到法庭告我,我就可以不给你钱了,因为如果我官司打赢了,依照法庭的判决,我当然就不会把钱给输了的人;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依照我们的合同,由于第一次出庭败诉,我也不能把钱给你。因此,不论我在这场官司中打输还是打赢,我不可能把钱给你。你还是不要起诉吧。”
3、普洛太哥拉斯听后,却有自己的打算,他说:“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把第二次学费付给我。因为,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了,依照法律的判决,你理所当然地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你当然也要付学费给我,我们当初的合同上就是这样写的。所以,不论官司胜诉、败诉,你总要向我交第二次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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